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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张美(化名)与被告李俊(化名)婚后感情尚好,调解在初步缓和了双方的解心结 对立情绪后,
法护法护编辑:曾萌萌
法护编审:余涛 黄琪雅
法护终审:钟明明
法护矛盾逐渐累积,助成8月19日,幼苗感情日渐淡化。倾情
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主持下,要求与其离婚。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并生育了子女。引导双方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,双方和平签订了离婚协议,了解到原、被告都有离婚意愿,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,当事人在案结事了后,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未来的成长。自此双方聚少离多,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,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,
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,遂对双方进行“法律+心理疏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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